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
作者:张东刚(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宣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提出的“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是中国式现代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它体现着党中央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精准把脉和科学指导。中国人民大学深刻理解“新路”的科学内涵,深入推进“新路”丰富实践,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加快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中国人民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成为人大师生的自觉追求。”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新时代新征程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回归本位,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开展教育教学,努力培养堪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国人民大学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发扬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传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提升品德修养,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植根青年学子心田,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紧紧抓住思政课这个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课程,持续深化思政课改革,不断完善“一体两翼”教学模式,全面抓好思政课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创新等环节,打造高精尖水平的教育教学体系,推动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着力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入挖掘其他课 程蕴含的思政资源,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强化主流价值引领,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搭建课程思政研究与培训平台,不断提升课程思政育人实效,在培养“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上取得新成效。
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当今世界,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成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中国人民大学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深化党的百年奋斗伟大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研究,立足中国实践阐释中国理论;完善“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的学科布局,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为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学科支撑;认真吸收借鉴国外哲学社会科学有益成果,以“知识体系构建、知识体系教学、知识体系传播”为牵引,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价值、现实意义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研究成果;设立重大研究专项,编制学科知识手册,推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研究框架,阐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逻辑和组成要素,引领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形成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植根中国的学术体系、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加快建设自主性、原创性、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打造“中国系列”教材,推动最新研究成果向教材、课堂转化,向育人转化,形成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不断从生成到运用的良性循环。
聚合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为科研创新搭建平台,服务国家发展重大战略,是高校的职责所在和发展方向。在这方面,人文社会学科尤其需要更加一马当先,贡献领先。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扎根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拓展高等教育“四个服务”内涵,为科研创新和知识转化探索新路径、作出新贡献。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合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国人民大学持续深化科研“放管服”改革,稳步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建设一批跨学院科研管理平台,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坚持质量和贡献优先,推进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改革,推广分类评价、多元评价、代表作评价、同行评议制度,完善“项目不唯帽”“评价不唯人”“考核不唯文”的科研评价体系;创建“全国高校智库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智库建设提升计划”,统筹推进多层级智库体系建设;紧密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和国家重大需求,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双碳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持续提供服务党和国家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大方案”;加强智库学术队伍建设,加大智库成果激励,有效释放高端智库活力、动力和潜能;建强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为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献计献力,通过搭平台、聚合力、建机制,最大限度发挥高校服务科研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
构建一流高校治理体系。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要求、必经之路和必备条件。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构建一流高校治理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这篇大文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提高制度规定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提升依法办学治校水平;完善校院两级治理体系,强化部处主责意识、学院主体意识,健全“标准科学、程序明确、执行坚决、检查及时”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尊重学术自由,健全学术规范,促进学术繁荣发展;注重用“数据链”整合“管理链”,全面升级学校智能化基础设施,以实现师生办事“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只填一张表”为目标,持续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整合优化再造,构建服务精细、管理精准、智能高效的高校治理新格局。
欣逢盛世,使命在肩;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实施“‘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十大工程”,走新路、开新局、创一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高等教育的人大篇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5版)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